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驳回了巴萨的上诉,维持了欧足联对其罚款50万欧元的决定。这一决定源于巴萨在2022财年错误申报收入所涉及的争议。具体而言,巴萨错误地将2.67亿欧元的电视转播权收入报告为相关收入,而欧足联认为这并不符合规定。
欧足联的俱乐部财务控制机构于2023年7月做出了处罚决定,并认定巴萨是故意违反规定的。巴萨随后向欧足联上诉,但被驳回,最后将案件提交给了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于9月18日做出了裁决,裁定巴萨违反了欧足联的财务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规定。
这项罚款是由巴萨错误申报无形资产(非球员转会)出售收益为相关收入而导致的。根据规定,这些收入并不属于相关收入範畴。而欧足联认为巴萨在2022年出售的电视转播权的收入也不应算作相关收入。而当时,巴萨是为了恢复经济偿付能力才进行这一出售。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裁决称,这笔销售包括了俱乐部在25年内获得的西班牙国内联赛10%的电视转播权。虽然巴萨向欧足联的上诉法庭上诉,并称这样的处罚并不成比例,因为西甲认为这些操作是合适的,但他们的上诉在去年10月被驳回,最终将案件提交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最终,法庭于本周五公布了裁决,裁定巴萨违反了欧足联的财务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规定。
法庭认为,"巴萨的特殊法律结构和出售原因并不会影响到相应的监管框架"。同时,"低额罚款无法达到足够的威慑效果"。在保持处罚的论证中,法庭认为,"违反规定的故意行为,以及2.67亿欧元相关收入的高估,使得这一违规行为非常严重,因此严厉的处罚是合理的"。此外,巴萨是首次违反规定,这一事实"并不会被视为减轻因素"。法庭还补充道,"低于50万欧元的罚款可能无法对像巴萨这样重要的俱乐部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无法阻止他们故意错误申报收入而对其财务造成重大影响"。
最终,法庭还裁定巴萨需支付1万瑞士法郎作为欧足联在这个程序中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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